
这事儿不知是真事还是段子?上个月啊,公司食堂招了一个50多岁的大姐,一打菜手就抖。等大伙儿都吃完了食堂的不锈钢那个菜盆儿还剩1/3的菜。主管就提醒他说,食堂公司掏钱买食材呀,就是为了让大家吃好啊,不为挣钱呢,让他打菜的时候别那么小气。哎呀,这大姐赔笑解释说,以前和老公啊,在老家县城承包过学校的食堂,打了这么多年的菜,习惯了。主管说没事儿,让大姐以后改改。谁知道这大姐啊,嘴上答应的很好,在打菜的时候,手还忍不住的抖,菜还会生。主管提醒了两三次,这大姐的毛病还没改。很多同事都有意见,说大姐打菜的时候不但手抖,还会很巧妙的把那个肉片儿抖出去,最后按天配资开户服务网,菜勺子里面全他妈青菜,让人看着心里很不舒服。主管一看呢,也懒得跟那个大姐废话了。昨天下午,直接通知他到财务处把工资领了以后别来了。大姐央求了半天没用啊,只好收拾东西走人了。临走的时候,她到我们办公室归还一把剪刀,很沮丧的说她老公生病,儿子挣钱又不够,谈恋爱的,全家生活都指望他这份工资就这么哭哭啼啼。急着走了,可是我对他却同情不起来。
那么,现实中企业这么开除打菜大妈合法吗?
其实,企业只要提前设计规章制度,且经过了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,打菜份量严重不足、造成客户大量投诉或公司声誉受损"属于严重违纪行为,那么后续开除也是水到渠成的。故事中,单位并不是第一次发现打菜分量不足的就开除的,而是提醒过几次,大妈依旧屡教不改才开除的。所以这样的开除就是违法。
清远法院处理类似案件:厨师谢某贤作为厨房负责人,浪费大量食材、怠慢宾客,经下属多次投诉仍屡教不改,法院认定其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,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合规,无需支付经济补偿。
最后,为真心善待员工的企业领导点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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